什么是混合销售
混合销售行为,是指在实际工作中,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。如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,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,又有墙纸(布)、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。
发生混合销售业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?
第一,根据 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》 (财税 〔 2016 〕 36 号)文件附件一 《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》 规定:“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,为混合销售。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,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。
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,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、批发或者零售为主,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。
第二,根据 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》 (财税 〔 2016 〕 36 号)规定:“ … …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,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,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。”
翟照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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